第1714章林明远的处理办法(1 / 1)

对此林明远是给了保证的,那就是绝对让他们找不到,他也请了律师,甚至见了法官,提出了自己的要求,用身份干预了司法,但是那又如何?这年头干预的人多了,老子特么的就干预了怎么着吧,法律如果不能惩罚恶人的话,那么他就自己动手,反正要断了张成父子的生路,也断了禽兽父母的生路!

不用萧菁说,林明远也会这么做,这并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,不过对于萧菁要收养白丹丹的事情,林明远初期怔愕之后,随即便点头表示自己明白,而且理解。他记得萧菁是很讨厌家里有人的,尤其是陌生人,她自己住,保姆什么的收拾完之后就会回家,留给她独立的空间,现在竟然决定要收养一个孩子,那意味着会侵占她自己的空间,所以林明远表示佩服,也表示支持。

萧菁只是摇摇头,i没有说什么,电话里也不好说什么,接着她又说了一下小丫头的恢复情况,主要是心理方面的,毕竟遭遇了厄运,她的心里健康问题很重要,林明远看过一个调查报告,说是幼年遭遇过侵犯的孩子,在成年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正确的心理干预,心理疏导,很多往往都是潜藏着心理疾病的,甚至有些有着被迫害妄想,有着某些方面的怪癖,而这些怪癖往往都是因为曾经的侵犯而遗留下来的,这样的事情和被侵犯的人无关,错都在侵犯者身上,奈何最终承受恶果的人却是被侵犯的人。

所以萧菁比较担心这方面的事情,好在她也认识一些心理专家,希望能够让白丹丹以后过上正常的生活。至于她的父母,法院能判多重就多重,最好一辈子在里面出不来。

林明远再次保证,这些事情他还是能做到的,笼罩在整个社会上的一种病态的观念,那就是对坏人太好,对好人太坏,仿佛好人就该承受坏事,而坏人稍微悔改一下就该得到原谅。

事实上这也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,那些发达国家所谓的白左圣母更是这样,对坏人一百个一千个的原谅,宽容,对好人反而是苛求责备,严格的不行,林明远实在是无法理解这些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患者的心理,他认为作为一个正常人,尤其是一个读过书的正常人,对坏人更坏,对好人更好,这才是一个基本的道德基准,更何况别人没有理由和资格去原谅谁,他又不是你,凭什么帮你原谅?

当然,这个话题太大了,林明远有他自己的判断,对事物的看法,而不是被舆情所左右,故而他这次的决定就是弄死这四个人,或许白丹丹的父母还能好一点,但是其实她俩才是罪魁祸首,如果不是他们嗜赌成性,不是他们连人性都赌没了,又怎么会做出卖女儿的事情?当然,这种事情并不少见……

这件事情看似是告一段落了,实则是在林明远等人心里也是印象深刻,有人或许会说一帮子杀人犯,暴徒,甚至在某些人眼里也是恐怖分子,竟然还当起了圣母来了,那林明远就要说了,他就是这样的人啊,首先是国家,然后是民族,同胞,这就是军人的职责啊,先保护同胞,保护五十六个民族,然后才是别的国家,在此前提下,做了一些事情,都是有国家大义在撑着,那就有很多理由去那么做。

案件的审理还要一段时间,甚至几个月,所以也不会马上出结果,这件事算是暂时的告一段落,林明远也早已经回到家里,甚至没去送萧菁,大家心情都挺沉重的,走的时候萧菁只是打了个电话,说是本来该吃顿饭的,但……实在是没心情了。

白丹丹其实不太愿意和萧菁走,是因为她觉得这样太麻烦萧菁了,会让她多出很多事情,小丫头把萧菁当偶像来着,所以知道对方的性格,便不肯去打扰对方,但是她度过初期的痛苦之后,又迷茫了,她能怎么做?父母是那样的父母,而且犯法了,面临着牢狱之灾,家里因为欠了那么多钱,肯定也是不可能再有家了,她甚至想辍学去打工,但是打工又能赚几个钱,能替父母还了钱么?

萧菁想帮她还钱,但是小丫头就说什么都不肯了,一则这钱不是她欠的,而是父母的赌债,这本身就不是什么正经用处的钱,萧菁他们能不辞辛苦,甚至冒着危险来救自己,就已经是对她莫大的恩情了,哪还能让人拿出几十万给自己还债。

所以你看,萧菁心疼白丹丹是有道理的,她真的很懂事,小小年纪就背负了很多东西啊,那些舞蹈甚至都是她自己学来的,自己练的,所以说天赋真的很重要,金子就算是埋在土里也会闪光,也会值钱,而石头就算摆在了餐盘上,也没人会吃的。

苏清凌她们也都知道了这件事情,同样唏嘘,但又无奈,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,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在遭遇这样的事情,被父母,被亲人,被社会上的坏人所欺凌,侮辱,所以她们能做的是什么?成立一个基金项目,去帮助这样的女孩,比如有见义勇为的人,受伤或者是发生其他事情,可以从基金里面提钱进行打官司,进行奖励,总之这样的事情要值得鼓励,你得鼓励有人去做好事,去见义勇为,去阻止类似的事情发生。

如果白丹丹从学校回来那天,被父母带走之前,楼上楼下的邻居听到哭闹声,听到呼喊声能下来看看,或者报个警,兴许事情就是另外一种走向了,当然我们也不能责怪那些邻居,因为大部分都是自扫门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,因为见义勇为,或者说是多一句嘴,出一双手是有成本的,一旦出现成本,很可能就要自理,这也是很多正常人遇到坏事的时候视而不见,或者只当看客的原因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