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五章(1 / 2)

伏波 捂脸大笑 2505 字 2天前

“村长, 用水泥造房子真是又快又好,估摸着再有半月就能盖成了!就是价钱有些贵了,咱们开的只是个布坊, 真要用这么好的房舍吗?”负责布坊的孙家管事又是开心又是担忧,在孙二郎面前絮叨道。

孙二郎有些出神的看着面前平地而起的屋舍,并未答话。跟寻常的土坯房不同, 这种红砖房都不用立柱, 只用红砖抹上水泥, 一层层垒砌起来就好, 等四面墙都建成了, 再搭个横梁, 置屋架覆瓦就行, 当然修的飞快。偏偏这样的砖瓦房,比真正的青砖房便宜一大截,若是遇上暴雨、洪涝,估计也能像青砖房一样稳固……

“村长!”

孙二郎回过神, 对那管事道:“修这红砖房不是钱的事儿, 帮主自有用意。告诉林掌柜,让他上点儿心,不图快, 修结实了才好。”

都是赤旗帮的产业, 两边也就是打个招呼的事情, 那管事又笑道:“这个就不必操心了,我瞧着老林正在兴头上呢, 哪肯跌了自家颜面?”

看来林掌柜也知道这房子的轻重, 孙二郎不由微微颔首:“等过去这个雨季, 水泥坊肯定是要扩建的。”

海边的房子最怕风雨, 木头修的屋子向来比土坯的要多,但是保暖可是大大不如,还容易被风灾吹坏。有了这种红砖房,肯花钱建一间的绝不在少数,难怪林掌柜一直在疍民里招人,这是想修房子更多一些啊。

那管事不由小声道:“可惜那边没法入股……”

之前三位大头目都拿出了赏钱,想在帮里的作坊入股,可惜这次不是人人都能入的,譬如水泥作坊,就只有林猛投了一千两,占了一成股,可想而知水泥坊将来的规模。孙,李两家都没能入股,可是让不少人扼腕呢。

孙二郎却道:“如今已经不是建米坊的时候了,咱们能拿到布坊的股,已经不错了。”

当初建米坊的时候,可是三家都有二成的股,现在却没人敢这么想了。这些作坊肯定都是帮主的产业,也是帮主一手建起来的,他们每人能管一家,已经是天大的好处了。就像这布坊,同样是一千两,孙二郎就拿到了两成股,可是布坊当真不赚钱吗?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如何经营。

而李牛就干脆多了,竟然自己贴钱弄了个杂货铺,和帮中四六分成,他占四分。这玩意要是弄得好,恐怕不亚于大商行,真是除了盐场外最赚钱的买卖了。

不过比起赚钱,孙二郎还是更看重产业。没人造,谁有货卖?况且帮主要建的布坊明显是有用意的,听说还要找人改良织机。这要是制出了新布,恐怕也是不亚于水泥房的产业。

想了想,孙二郎又叮嘱道:“织机可以先用起来,也要留意那些疍民里的女子,只要手巧的都要留下。将来咱们的布坊,可不能少了织女。”

那些男子可能过了风季就要重新回海上打渔,女子却未必。只要钱给的足够,又能学些手艺,应该还是肯留下的。而数个疍村里的女子,可不是个小数目了,想来他们的布坊也能尽快发展起来。

只是如今局势不□□定,还是要看帮主这一趟是否顺利。

“东家,既然是要拼命的大事,为何不带我去?”严远眉头紧皱,半步也不肯退。

当初前往番禺的时候明明就带了他,怎么现在要出远门了,反倒把他撇下?

“长鲸帮不知何时会动手,岛上自然要有人守着,连你都走了,我可不放心。”伏波上下打量了严远一眼,笑道,“再者说了,你太惹眼了,容易引人猜疑。”

这神情真让人哭笑不得,严远无奈道:“现在可不是玩笑的时候。”

“谁说我是开玩笑?要不是二郎在东宁走不开,我就应该带上他,不过现在换成林猛也不差。他怎么看都像是个船夫,而你怎么看都像个当兵的,气质上的事情,不是想改就能改的。”伏波一点也避讳,直言道。

最好的特工往往都是体态容貌皆不出众,像邦德那种英俊潇洒万人迷型的纯属艺术创作,危险系数反而更高。她自己怎么说也是受过专业训练,又有女性这个身份作为掩护,严远就不行了,真行动起来很难遮掩自己的军旅出身,就算化了妆,身高也没法改变,根本就不像个海上漂的船员,待在身边反而容易添乱。

这次严远说不出话了,他半辈子都在军营,有些事真不是想改就能改的。这次前往汀州事关重大,可是一点都不能出纰漏,他虽然相信伏波,但是自己不跟在身边,总是放心不下。最要命的,还是方天喜那老匹夫。之前听说他找上门时,差点没把严远气炸了,军门身边那么多人,就数他心思诡谲,经常出些让人听着就想皱眉的计策。结果军门出事,他倒是一走了之,这种不忠不义之人,哪能信任?

想到这儿,严远不由道:“东家,方老儿未必存了好心,还是当防着些。”

“他是蓑衣帮的谋士,不是赤旗帮的,这点我可不会忘。”伏波信任方天喜吗?其实谈不上。挖墙脚的时候诚恳一些是肯定的,但是该有的防备是一点也不会少。至于为什么让他了解赤旗帮的治军、经商手段,引他好奇只是其中一方面,伏波也想借这个古代的谋士,把自己的部分理念传达出去,不论能实施多少,对于标准的古代义军都会有好处的,而受惠的肯定还是普通百姓。不过这种事情,就不足为外人道了。

见她如此坚决,严远也知道自己劝不动了,叹了口气:“既然如此,就多带些精锐吧,林家那些能打的都带上,好歹有个照应。”

伏波微微一笑:“何止是精锐,也要带个丫鬟才是。”

把脚踩在木凳上,林默用手擦了些药油,用力揉搓起发青的小腿。自从开始习武后,她身上的伤就没断过,开始还是热敷冷敷,后来张大夫来了,她也开始用起了药油,虽说疼了点,但是好的比之前要利落多了。

搞定了伤处,她放下了裤腿,在桌边坐了下来,满腹心事的叹了口气。今天她又跟兄长吵架了,也不是第一次如此,只是这次两人都吵出了真火,有点难以收场。

其实大哥并不希望她习武,曾不止一次说过,让她多学学何灵,认认字,管管事,将来也好寻个好人家嫁了。可那不是她想要的,既然帮主能上阵拼杀,能执掌大军,为什么她就不能学些武艺呢?

她不但想要有自保之力,更想像帮主一样保护别人。若是有朝一日遇上贼人,她宁愿力战而亡,也不愿落得任人欺凌的下场。

然而她一说这话,大哥就怒气冲冲,说她一个姑娘家的,自有他这个当兄长的照料。还说帮主那样的奇女子不是谁都能学的,异想天开只会害了自己。

而今天的争吵,其实有一半的责任在她,是她没能管住嘴。大哥兴冲冲的告诉她,将来要把水泥坊的股份给她做嫁妆,可她却说,自己就是最好的嫁妆。

这太过大逆不道,也不太过惊世骇俗,不怪大哥会翻脸。可是私底下,林默觉得自己没说错,她又不是待价而沽的货物,不需要用钱财来衡量。一穷二白的书生可以凭学问娶到妻子,她为什么就不能凭武艺寻到丈夫呢?

只是自己学的本事,真如大哥说的,只是花拳绣腿的样子货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