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(1 / 2)

君子有疾 蔚空 3865 字 20天前

宋玥看出他这小动作,倒也没放在心上,停在原地,笑着道:“我不过随口一说,这又不在宫里,哪需要行什么礼,快些免礼。”

伶俜直起身,淡淡道:“太子在上,臣妾不敢造次。”

宋玥微微叹息一声,脸上露出一丝无奈:“你总是这样,表面恭顺,其实心里恐怕骂了我几百遍。”

宁璨面色大惊,赶紧道:“殿下误会了,表妹不过是后宅女子,绝不敢对殿下不敬。”

宋玥摆摆手,笑着道:“宁公子不需惶恐,我不过说笑罢了。”

他话音落,余光却瞥到一旁苏冥脸上鄙薄的讥诮,但再看去,那张清俊的脸上又是方才的冷淡漠然。宋玥皱了皱眉,心中升起一丝莫名的不悦,但因他是自己四弟的人,自己也不便作何,加之心思都在伶俜身上,那异样到底只是一闪而过。

宁璨见他神色确实不像与伶俜计较的样子,便赶紧转移话题:“殿下是来云林寺烧香的么?”

宋玥摇摇头:“我是慕名来看这座三生石。”说罢,目光意味不明地看向伶俜,“三生石寓意前世今生和来世,天下有情人都是缘定三生,有前世就有今生,前世也注定了今生。”

宁璨讪讪地笑:“想不到殿下也有儿女情长之心。”

伶俜则明白他话中的意思,只露出讥诮的笑。若真有缘定三生,她的有缘人也该是沈鸣,只是到底差了一点,兴许只能在第三世才能皆大欢喜。

宋玥见她无动于衷,又笑着朝宁璨道:“让宁公子见笑了,其实只是闲来无事,来这边看看风景。”说罢,话锋一转,“来了杭州一段时日,一直还未上府上拜访,择日不如撞日,不知今日登门拜访,是否方便?”

虽然自己表妹和这位太子殿下有罅隙,但人家到底是太子,未来的天子。他如今努力考功名,日后还不是为他做事,宁璨深知宋玥说到底就是自己的主子,他只能尽己所能不让他伤害表妹,却也无法对他作何。他笑着点点头:“殿下造访府上,是我们宁府莫大荣幸,自是随时都方便。”

宋玥开了口,本来三人其他的出行计划,只得生生搁置,直接回了宁府。

因为宋玥是微服私访,便没让惊动府中上下,只宁任远和宁璨亲自招待,伶俜则回了自己的别院,今日本来和苏冥出行,心怀期待,她需要了解这个人,只有了解才能为己所用,偏偏半路杀出宋玥那混账,扰乱了她的计划。

不过在云林寺里,苏冥说不信佛只信自己,让她很是震动。到底有着怎样的经历,才叫他说出那样的话。

她正兀自在院子里胡思乱想着,忽然外头传来一阵脚步声,待她回头看去,便见一身锦衣的宋玥立在了那月洞门口。

“十一!”见她看过来,宋玥眉头微微蹙起,低声唤道。

伶俜寒着脸看他一眼,起身要进屋,宋玥则已经径自走了进来。长路见状上前拦住他,而门口的几个带刀侍卫则抽出了佩刀。宋玥朝后面摆摆手,笑道:“长路,我跟十一说几句话而已,用不着这般如临大敌。”他顿了顿,又哂道,“你是知道我身份的,难不成想跟你前主子一样,以下犯上?”

长路表情微微一变,但人却没有动。刚刚走进屋子的伶俜闻言,也知宋玥再如何混账,但人家确确实实是尊贵的储君,天下之大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莫非王臣,只要她还活在这个世上,她就是他的子民。她压抑下自己想杀人的冲动,深呼吸一口气,复又走出来站在门口,遥遥看向被长路拦着的人,冷眼道:“长路,让太子殿下进来!”

长路只得让开了路,宋玥勾了勾唇,扬起手中纸扇,一派风雅地朝屋子走去。他今日穿一身紫色锦衫,头戴金束发冠碧玉簪,长身玉立,风姿卓绝。即使是伶俜对他恨之入骨,也不得不承认这人却是生了一副好皮相。只是金玉其表败絮其中,俊朗的外表之是一副黑心肝。

两人在厅中的红木圆桌对坐下,伶俜让青萝沏了一壶茶上来,然后便打发了人下去,厅中只余两人。宋玥自顾地给两人斟了茶,不紧不慢呷了一口,抬头看着她笑道:“你终于肯静下来听我说话了。”

伶俜皮笑肉不笑道:“殿下如今贵为太子,小女子不敢造次。”虽然她恨不得一杯热茶泼在他那张似笑非笑的俊脸上。

宋玥笑:“十一,虽然这件事很玄妙,但老天既然让我们重活一回,不就是为了弥补上辈子的遗憾么?在我心里,你仍旧是我的妻子,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?”

伶俜冷笑:“你的妻子是裴如意,我不过是被你们两个苛待的小妾。我真是不明白,你不去找裴如意,一直纠缠着我不放是作何?”

宋玥讪讪地摸了摸鼻子:“十一,我知你怨我,我承认那时是我的错,那时我将权势看得太重,当初齐王平定藩乱之后,我一直被他压制着,不得不仰仗裴家。裴如意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,当初她的陪嫁丫鬟因为想做我的通房,就被她寻了借口杖毙,我哪敢对你好。只默默等着翻身之后弥补你。”他叹了口气,“那次去西山前,我已经给英才哥带了信,若是我出事,叫他务必妥善安置你。哪知你那么傻,竟然服毒自尽。”

他说得这些,让伶俜微微有些愕然,但很快又被厌恶的情绪所占据,说到底这个人是为了权势将她当做牺牲品,如今又来扮愧疚深情。她冷哼了一声:“殿下说这些有何用,那都是上辈子的事,跟我们现在没有半丝关系。”

宋玥不以为意地笑了笑,目光柔柔地看着她:“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是什么时候吗?”不等伶俜回答,他又自顾说了下去,“是侯爷四十寿辰的那日,侯府宴请四方,谢伯爷带着你去祝寿。你跟着几个世家小姐在荷池水榭看锦鲤,大概有七八个女子,我一眼就看到了你。那日你穿着一身粉蓝相间的襦裙,束着双平髻,插几朵粉色珠花。后来我才知你就是沈鸣的未婚妻,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失落。”看到伶俜冷眼看过的眼神,他有些无奈道,“我知道你将沈鸣的死迁怒于我,但我真的没想过杀他,上辈子没有,这辈子就更加没有。是他自己身患怪疾,这怨不得别人。”

伶俜冷笑:“你们不正是利用他的怪疾,才能将他除掉么?”

宋玥叹了口气,目光定定看着她:“十一,你到底要如何才能相信我?何况这大概就是他的宿命,你何必要画地为牢把自己困住。”他顿了顿,软下声音道,“回到我身边好不好?这辈子不会有裴如意,不会再有人欺负你。你是我的太子妃,也是以后的皇后。咱们好好过,我只要你一个人,其他人都不要。好不好?”

伶俜面无表情道:“不好,一女不事二夫。我这辈子只会是沈鸣的妻子。”

宋玥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,尤其是在自己讨好般说了这么多,换来的仍旧是她斩钉截铁的冷言相拒,他脸色也沉了下来,冷哼了一声道:“可惜你肯定还记得曾经是怎样躺在我身下承欢的!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。”

伶俜表情越发难看,这确实是不能改变的事实,因为有着前世的记忆,定然就还记得和宋玥曾经的亲密,即使那些亲密都是不堪和痛苦。她冷笑道:“正是记得,才更觉得沈鸣无可替代。”

这话刺得宋玥面色大变,他当然还记得当初她在自己身下时的不情不愿,也记得那日在松柏院外,看到她和沈鸣痴缠的亲吻。

☆、74.第一更

宋玥面色沉沉地看着她半响,嘴角浮现一丝冷笑:“十一,就算沈鸣对你来说无可替代,但你也必须接受现实,他已经死了,而我们还活着。”说着他表情已经变得有点决绝狠厉,“你想为他守一辈子寡,也要问我答不答应?”

伶俜微微一僵,反应过来,继而又笑道:“怎么?太子殿下这是非娶我不可?你可别忘了,谢家的十一小姐是济宁侯府世子夫人,这是众人皆知的事。你身为太子想娶一个守寡的世子夫人做太子妃,难道不怕成为天下的笑柄?就算你想娶,那也得皇上和你母妃答应才行!”

宋玥勾唇轻笑一声:“这个就不用你担心,我保证一年之后就光明正大迎娶你为妃。”

看着他笃定的神色,伶俜心中已经开始发凉,宋玥这混蛋她再了解不过,若是他想做何事,绝对会不惜代价去做,就好比上辈子,他若是不造反,老老实实去藩地做个权倾一方的藩王,实在轻而易举。可他明明知道造反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,却还是铤而走险放手一搏,哪怕是丧命也毫不畏惧。现如今他一门心思想要娶自己,恐怕也是什么不择手段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。

她默默看了他片刻,冷笑道:“天底下待字闺中的良家女儿那么多,殿下非要我这个为过人妇的女子作何?”

宋玥喝了一口茶,不紧不慢地起身,看着她一字一句道:“我不在乎。”说着,又勾唇笑了笑,凑上前低声道,“何况你和沈鸣根本就还没圆房,不是么?”

伶俜脸色大变,看着他一时竟不知说何。而宋玥却因她的表情,有些得意地笑开,“以我对沈鸣的了解,他既然说了等你及笄,就一定不会在之前动你。如今看来我猜得没错。”说完,他掸了掸衣服,缓缓转身离去,边走边头也不回地道,“十一,我宋玥说到做到,你就好好准备一年之后做太子妃。”

待到宋玥带着人离开,伶俜恼羞成怒地将圆桌上被他用过的茶杯,用力摔在地上。瓷杯碎裂的声响,将长路和青萝引了进来。青萝拾起地上的碎片,小声道:“小姐,太子殿下惹恼你,你摔咱们自己的杯子作何?”

伶俜撑着双臂捂住眼睛,用力深呼吸了几口气,没有理会她的话,只是想着刚刚宋玥所说。他要娶自己,于情于理其实都不太可能。他身为太子,娶妃哪是自己想娶谁就能娶谁的,何况是她这个寡妇。照理说她不该被他的鬼话吓到,但只要想到那厮是什么人,她就不得不担心。

长路见她烦躁不安的样子,低声道:“十一小姐,小的冒昧,刚刚听到了您和太子的谈话。”虽然他不太明白什么前世今生,但太子要娶十一小姐,他是听得明明白白。太子对十一小姐不安好心,他们是一早就知道的,当初十一小姐和世子成亲后几天,太子去就藩时,就偷偷趁世子发病掳过一回人。太子被射杀那日,也是因为他掳走十一小姐,害得世子不顾怪疾发作而赶到王府要人,方才出了事。如今他明知十一小姐恨他入骨,竟然还明目张胆地放话要娶人,若是世子泉下有知,不知会多难过。

伶俜放下手,看向他,目光少见的冷厉:“长路,你去查一查太子来杭州带了多少人,守卫情况如何?以及这两日的动向。”

长路听她这样说,试探道:“十一小姐,你是想……”

伶俜点点头:“我本打算慢慢筹划,但恐怕还没筹划好,宋玥就能让一道圣旨下来,将我强娶回去。到时候为难的不止是我,还有舅舅姨母。我实在不想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。”

长路略微思忖片刻:“无论十一小姐想做甚么,小的一定鞠躬尽瘁。何况对我和我大哥来说,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替世子报仇。如今太子在杭州,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。咱们培养的那一群死士,是时候用上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