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(2 / 2)

不少人听过弗兰克马戏团的名字,这个小有名气的马戏团在埃瑞安各地巡演,属于那种不会让人赶去邻镇观看,但你不会想错过他们来到自己城市的巡演的类型。观看过弗兰克马戏团表演的人确定那个小胡子是马戏团团长本人,而更多人能认出道格拉斯,一个技术优秀而相当高调的马术明星。他不仅会骑骏马,还会骑野牛和山羊,道格拉斯毫不谦虚地声称自己连龙都能驾驭,只要你把龙牵到他面前来。性格和本领一样富有戏剧性的骑手被印在马戏团的海报上,在巡回表演中贴在每座城市的大街小巷。

相形之下,其他人就没那么有辨识度了。没有一个看过表演的人能说出马车夫是否也在别的场合架势着马车,当你的视线全被那个移动糖果屋似的马戏团马车吸引,谁还会注意驾驭马车的人?马车假不了,里面的人不好说。马戏团的大力士和魔术师不见踪影,据称只在幕后歌唱的竖琴女孩杰奎琳从未与观众碰面。不过这也称不上疑点,毕竟团长弗兰克说他解散了不想来的人,又招募了一批。

“为了一个缥缈无影的旧情人解散马戏团,与埃瑞安为敌,冲入据传充满瘟疫和死人的区域,还有这么多人响应。”维克多讥讽道,“真是相当可信。”

塔砂怀疑的重点倒不在动机。

除去助人为乐的道格拉斯和一些被团长弗兰克雇佣的人,剩下的人全部声称有亲友被困在此处。马戏团团长在村中走了一圈,在一座空屋前黯然伤神,那里偏僻而废弃多年,没人说得出之前是不是住着一个女人。没有士兵来认父亲,倒是有好些在别处风流过的男人手足无措地来看小女孩儿。那个疑似受惊过度的女孩说不出囫囵话来,她拿的信物是某种风干的花朵,代表爱情,十分烂大街,骗炮的男人都爱买给情人,父亲的范围并没有因此缩小。绝大多数人的寻亲之旅无疾而终,要么找寻对象已经人去楼空,要么已经埋进了墓园,无从相认。

只有一个人找到了亲人,瘦子激动地拥抱了他的叔叔,那位樵夫没他这么激动,还显得有些尴尬。

“我没想到你会来。”他嘀咕道,僵硬地拍拍侄子的背,“我是说,你都走了十几年了……”

“血浓于水!”侄子深情地说,“尽管当时我们有些争执,但我不是真生你的气。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啊!”

以上线索加起来的可疑程度,放在一本侦探剧当中都能定罪了。

但这不是个侦探剧,严谨的作者不会给出大量冗余信息或荒诞的结局,有时候真实世界里却真有那么多会让读者发出嘘声的巧合,比更故事夸张。倘若认定这群来者不安好心,又出现了另外的疑点。

从他们冲过哨卡的方式说起。

马戏团团长弗兰克承认,自己从黑市当中获得了某种一次性武器,那种古迹中出土的武器足以炸穿钢板。“我做过一点实验。”弗兰克含混地说,“它的确有用,和军方现在还在用的一样。啊,我可能比你知道的多,上尉,别奇怪,我有我的渠道。”

那个在“正确时机”使用的秘密武器,炸掉了整个哨卡。

这么说太简单了,那个秘密武器充其量是个引爆器。就在不久之前,哨卡新运到了一批武器,弗兰克的人成功让他们的秘密武器引燃了军方的军火库,一连串连锁反应爆发,就如塔砂当时听到的连环爆炸。

他描述的秘密武器听起来像炸弹,来自古迹的古董炸弹?有够奇怪的。第一次爆炸的规模相对较小,之后的连环反应则相当惊人,将花费这么长时间才建造好的哨卡扯开了一个大口子。如果这是北边的人和马戏团自导自演的结果,他们有这种先进的武器,为什么不直接用来进攻?

目前为止的战斗中,塔砂见到的疑似科技产物有这样几种:幽灵无法靠近的红色猎犬,以地下城核心为能源的魔导炮,像生化武器一样的枯萎公约诅咒气体。它们都非常有用,也非常珍贵稀少,按照上尉的话说,连埃瑞安军校的毕业生都不曾真正用过它们。假如他们那边还有魔导炸弹之类的东西,干嘛要消耗在演戏上?就为了让一支普通的马戏团队伍,羊入虎口似的进入南方吗?

还得怪监控系统不足,要是地上和地下城中一样了如指掌,塔砂便不用这样猜来猜去了。

瞭望塔的监视范围和高度挂钩,不到两米的瞭望塔仿佛高度不足的天线,基本是个废物(拟态成草的瞭望塔只能在之前的特殊情况中传播一下诅咒而已),几米高的瞭望塔则太过显眼,不能忽地出现于敌营;距离地下城核心越远,幽灵消耗的魔力越多,远到一定程度后哪怕地下城能开辟到那儿,幽灵之躯也会寸步难行。除此之外还有数量限制,塔砂目前能动用的两个幽灵能监视的范围有限,停留在原处消耗大又速度不快,不能及时调动。

——倒不是说这就会让塔砂陷入多大劣势,只是优势拉平了一些,作弊器受限。

马戏团大车中的食物就只是普通的食物,寻亲队伍听说这里被封锁,才带上这些物资。“你们这儿的情况可比我们以为的好多了。”有人说。所有人都接受了简单的搜身,他们身上没有特别值得一提的东西,尤其考虑到其中不少人以为要来此打僵尸。有些人带了防身的刀箭和匕首,老人有一根很沉重粗大的木杖,小女孩抱着她的竖琴不放,道格拉斯管他的牛皮绳叫“我的美人”。仅此而已。

还有一个问题。

当每个人的检查完毕,暂时找不出特别可疑的地方,姑且送进红桉县的旅店住下时,所有住户,包括那个住进樵夫叔叔家里的侄子,都从行李中拿出一种像是绳结护身符似的玩意。他们将之钉在门内侧,之前检查中以为是什么纪念品的东西嗡地一震,冒出了微弱的光芒。

幽灵没法再进入他们的房间。

“这是什么?”塔砂问,“你之前没说它们有问题。”

“都过去几百年了!”维克多又用起了老借口,“大概是某种驱灵护符,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……幽灵本来就不是多厉害的东西啊!随便去个战场就能收一打!几百年那会儿,是个跑长途的人都知道要带驱灵护符,更别说要跟地下城打交道的那些了,你的幽灵至今无往不利,只是因为敌人无知而已啊!”

塔砂想用手指揉一揉眉心,但她只能摸到骨头。

“它看起来有点像……有点像个什么风格。”维克多徒劳地说,“某个部族遗留物?哪个王国的后裔?真该死,我记不起来了。”

这不能证明什么,维克多说。这不能证明什么,问及驱灵护符的军人只得到了“护身符”的答案,马戏团从很早之前就带着这个,多年的传统之一。幽灵无法靠近,塔砂也不想派人强行将之拿下来打草惊蛇。房间里的空间暂时成为了秘密,但没关系。

别有心思的人,总会自己出来。

道格拉斯走在红桉县的街道上,他没换下那一身花花绿绿的刺眼服装,每当有人对他投来视线,他总是按一按帽檐,向对方回以闪亮的微笑。

路过的人很难不看他,无论是否认得这位马戏团明星。道格拉斯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红色的方巾,身上穿着黄绿相间还带着五角星图案的条纹衫,裤子勉强配色没那么可怕,蓝色帆布被磨得发白,还有各种划痕与洗不掉的污渍。若非那张留着短短络腮胡的面孔还算英俊,每个人的目光一定不忍心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两秒。

这位骑手依然穿着他的马靴,脚后跟连着马刺,每走一步都叮叮当当作响,整个人好似一个又吵又伤眼的自走信号牌。在旅馆落脚的当天,他便大大方方地在红桉县里穿行,像个一点不紧张的观光客。

“对,我是驭龙者道格拉斯,想要我的签名吗?”

哄笑声与真的寻求签名的声音。

“没错,北边还封着呢,他们说这里的人已经死光了。不过咱们不相信嘛!”

愤怒的嘘声。

“别人?我也不知道啊,我可是为了保护一位小女士才来的。我都没带什么行李,瞧,他们还在收拾房间,我不就第一个出来逛了吗?朋友们!为当代游侠道格拉斯鼓掌!”

欢快的掌声。

道格拉斯宣称自己为了保护小女孩而来,真到了地方却不跟在对方身边。他引来一阵小规模的围观,并让这场面变成了小型民间发布会。周围的人凑了好一番热闹,在天擦黑前又散去了。

马戏团来客刚到来时,寻亲的事着实让这里热闹了一番。但军队每天都把情况实时公开,整件事透明得缺乏神秘感。等他们在旅馆落脚,人们已经变得见怪不怪。居民们有着相当良好的适应性,谈资只是谈资,聊完了该干嘛干嘛。

然后,轮到了道格拉斯发问的时候。

“你们不会缺少食物吗?我听说这儿的粮食大部分靠北边进口,道路中断大概有些麻烦。”他说。

“岂止!”与他闲聊起来的居民诉苦道,“不仅北边的路被封了,南边的田地也出了问题,前一阵子粮食的价格贵得不得了!”

“哎呀!那不是相当糟糕吗?”道格拉斯配合地感叹。

“可不是嘛!”居民说,“像我们这样没几个钱也没存粮的县城人,除了问别人买,还能怎么样?钱都不像钱啰!”

“没错没错,对我们这样的守法小市民来说糟糕极了。”道格拉斯摇着头,“后来呢?我看现在情况好多了。”

“后来多亏上尉聪明,和……”居民说到此处打住,警惕地看了道格拉斯一眼,问:“你不会是个间谍吧?”

“天啦,好夫人,您看看我!”道格拉斯笑起来,原地转了一圈,像个理发厅的旋转灯管,“哪个间谍像我这样迷人?而且我还能去哪儿呢?英勇的骑士道格拉斯为了心中的百合花冲破了士兵们的防线,我在别处已经没有了容身之所,今后唯有仰仗这里的诸位,比如您这样善心又美丽的夫人,才能有机会重拾旧业养活自己啦!等各位衣食父母看腻味了我,我就只好去当个马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