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节(2 / 2)

待我有罪时 丁墨 3007 字 26天前

从作案过程看,小区楼间距很近,如果谢惠芳发出呼救,一定能有人听到。但是她却没有。这只有一种可能:凶手进入屋内,先控制了孩子。说不定就是一个孩子,给他开了门。而最不令人起疑、让人没有戒心的拜访者,就是未成年人。

他控制孩子后,威胁谢惠芳,使她不敢呼救,进而控制谢惠芳,并且杀害了她。能够在两个孩子面前杀死母亲,继续杀死两个孩子的人,是非常非常少的。所以我推断他本身缺乏家庭和伦理观念,也就说,从小几乎很少感受到父母和长辈的关爱。所以,他才不具备对母子之爱的同理心和同情心。

他在杀人后,做了个非常无意义的举动——把尸体都拖到厨房,堆到桌子下面。这样的行为,不过是欲盖弥彰。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单纯的掩饰心态,一个成年人是不会这么做的,哪怕他内心充满恐惧和愧疚。因为他知道这没有任何意义。只有对社会还缺乏完整认知、非常自我的孩子,才会做出这样形式主义的举动。

此外,尽管他展现出处变不惊的能力和果断,但现场凌乱的血迹、脚印,还有掩饰尸体的行为,都让人相信,他是第一次作案。

上次我们已经推理过,如果熟人里确实没有人拥有作案条件,那么凶手有可能是陌生人。一个陌生人,作案过程中展现出强烈的仇恨,下手毫不留情,把谢惠芳当成自己真正的仇人替身杀害,加上家庭原因令他缺乏同理心和同情心,那么他必然是个情绪极易波动、心里扭曲的人。”

尤明许望着眼前侃侃而谈的男人,感觉到熟悉又陌生。而他的这些结论,马上在她脑子里翻滚,她竟然觉得挺有道理。

而殷逢说完后,照例也发了一会儿懵,因为他也有点不太适应这样的自己。那些思维和推理,是不受控制的,像是他曾经经历过许多训练和打磨的大脑,自个儿完成的。他感受着这种分裂,也感受着自己与其的熟悉和磨合。

尤明许说:“徐嘉元的案子,所有熟人都排除嫌疑了,我们也在往陌生人这个方向查。同一个时期,同一个地区,出现两起陌生人杀人案的概率,有多大?”

殷逢的眸光忽然震了一下,竟显出几分激动神色,说:“有的,你听过美国的曼昆集团吗?一个叫曼昆的首领,近乎邪教了,控制了一大批青少年,随意犯罪、杀人。还有国内,几年前也有过,曾令你们警察谈之色变的七人团,与曼昆集团类似,他们也是受同一首领控制。十多年前他们刚成型时,年龄也不大,好几个核心杀手,都是青少年……”

尤明许的耳朵里仿佛也有根线绷了一下,重复他说的那个词:“……青少年?”

两起案子,两个问题青少年。是巧合吗?

殷逢却仿佛完全进入了自己的世界:“青少年的心理是最混乱的,他们对性、工作、宗教、人际都充满了好奇与身份的渴望。所以,他们也是最容易被塑造和控制的,她们是最典型的乌合之众!哇,这个故事设定很带感——一个陌生人,控制着一些长期处于压力下的青少年,让他们为一点屁大的事,就去猎杀陌生人。他们都是他的影子,他是他们的教父……”

尤明许起初还听得十分专注,渐渐地感觉出古怪,一抬头,看到殷逢眼露兴奋,似已进入自己的世界。

故事设定?他当自己写小说呢?

尤明许一巴掌拍向他的头:“回来!说正事。”

第54章

殷逢被打断有点不高兴,对着她,嘴巴里又鼓满气,成了个圆圆的包子,然后“噗”一下吐掉。

尤明许心里才舒服点,这样的殷逢看着才顺眼。

他这才接着说道:“这两起案子,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。但仔细想想,有不少相同点。”

尤明许眉头一挑,被他的话,也勾起了兴趣,她抄手想了想,率先说道:“第一,两起案子,都没有嫌疑人。”

殷逢微眯起眼笑了,跟头甜甜的大奶猫似的。只是搭配高大结实的身材和俊朗立体的五官,令人再一次感觉到无处不在的精分。

他答:“是啊,有动机的没时间,有时间的没动机。”

尤明许在心里琢磨了一下他这句话,感觉到心脏轻轻震了一下,说不出的诡异感觉。

“接着说。”殷逢说。

尤明许点点头,刚想继续,忽然反应过来,他这是什么语气,老大似的。看着他一脸坦然模样,尤明许轻哼一声,一抬腿就踢在他腰上。他一呆,扶着腰满眼委屈望着她:“阿许你踢我干什么?”

“想踢就踢,你管得着吗?”

他瞪大眼,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,只好往旁边躲开了一步。

尤明许顿时舒爽了,眉眼一扬,波光横飞,接着说结论:“第二,凶手都熟悉受害者的生活习惯和规律,熟悉周边环境;第三,都伪装成拙劣的谋财害命;第四,凶手都是直奔杀人目的,手段凶残,充满仇恨。”

殷逢小声说:“第四点不就是我一直强调坚持的?”

尤明许看他一眼,他马上又往旁边一缩。不过尤明许欺负人一向得到满足就好,似笑非笑又用脚尖轻踢了他一下,说:“姐姐说完了,英俊有什么高见?”

殷逢又不是真的傻,感觉得出来她这一踢的温柔意味,这让他脑子里忽然有点懵,像是触碰到了一点什么,又好像什么都没有。他摇摇脑袋,让自己清醒一点,一旁的尤明许看着却只以为他又在犯傻。

然后就听到他说:“还有两个共同点,第一,受害者虽然性别不同、职业不同,可他们都在一个局部微型人际关系圈里,占据强势和统治地位;第二,每个案件,都有一个青少年,进入一个全新环境,面临全面压力,得不到身份认同,并且生活在受害者的强势影响之下。我想他们的心理状态一定非常相似:迷茫、痛苦、煎熬、孤独,以及强烈的……怨恨。”

殷逢的话,让尤明许心里有些不痛快,她冷冷地说:“那是他亲大姨,还有表弟表妹!”

殷逢只是看着她,目光清亮。

尤明许说:“一切不过是你的猜测,没有任何证据,指向他们是合谋。他们还是孩子!”

殷逢说:“有证据啊。谢惠芳案案发现场的脚印是39码,徐嘉元案的血脚印是38码。两个孩子的脚分别是什么尺码?”

尤明许不吭声。

每个案件相关人的脚码,他们都登记过。但两个案子没有并案调查,谁也不会往这方面想。眼前这人是怎么想到,把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的?而且,如果她没记错,李必冉的脚是38码,刘若煜是39码。

“徐嘉元案的凶手,没有谢惠芳案谨慎,他没有戴脚套。只要把现场血脚印,和李必冉的鞋印花纹对比一下,就知道了。小孩子不一定洗得干净,说不定还能发现点别的,譬如血迹和现场泥土。”

“脚印我会查的。”尤明许说,“可还是太牵强了。不能因为两个案子青少年所处的环境有相似之处,就断定他们是凶手。我宁愿他们不是凶手。”

殷逢听了,居然微微一笑,说:“阿许就是心软。可如果仔细想想,就不觉得牵强了。两位少年并不只是所处环境相似而已。是两起案子太相似了。明明是仇杀,凶手对受害者十分熟悉,最后的调查结果却都指向陌生人。

而这个时候,恰恰两起案子里,与受害者刚刚起过剧烈冲突的两个人,脚印都和对方案件里的嫌疑人一致,那么巧,两人的脚码都是同龄人中偏小的。而且很重要的一点,他们都基本符合对方案件里的犯罪画像。这要是凑巧,就太凑巧了。”

尤明许再也坐不住了,掉下椅子往外走:“我现在就去查。”殷逢立刻跟着,到门口时,他说:“你不要穿睡衣出门!”

他不说这个,尤明许还真忘了自己穿着睡衣,冲进家里卧室,迅速换了套衣服出来,说:“走吧。”

尤明许一边走,一边问:“你是怎么想到,把两个案子联系到一起的?”

殷逢答:“徐嘉元室友说的一句话:他说案发前几天,刘若煜还和徐嘉元一起,去市里网吧玩了。工厂附近镇上,网吧是不缺的,为什么专程跑到市里去?而且我在脑子里计算过,从工厂出发,最方便最近到达的商业区,就是李必冉泡网吧的那条商业街。如果刘若煜让李必冉来工厂认人,就会留下目击证人和证据。但是把徐嘉元带去网吧,让李必冉看个够,都没人会注意到吧。我觉得刘若煜一定看了很多刑侦小说,很机灵了。不过,这种交叉杀人的特点就是,如果没有识破,你就怎么也找不到线索;一旦看穿,那证据就是一把一把的。”

尤明许脑子转得飞快,殷逢的这番推理,依然是假设远多于实证。但是,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去捋,两个案子都豁然开朗!而且之前困扰警察的情况,全说得通了。为什么他们的刑侦经验和现场作案风格,都指向熟人作案。可是有嫌疑的熟人,都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据?因为他们交换杀人了。